理 学 院
选拔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选拔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理工研字〔2022〕40号)精神,参照《江西理工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理工发〔2021〕56号),为做好理学院2023届“选拔生”工作,特制订本细则(根据本办法选拔录取的研究生简称“选拔生”)。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材培养,有利于学科交叉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选拔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选拔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遴选组建专家审核小组、对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选拔生”申请人资格审查、业绩材料审核及考核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火根
副组长:鄢化彪 钟晓辉
成 员:周才英 魏望和 唐明田 王 逊 郭 晟
秘 书:朱 侠
三、选拔生报名对象
我校应届全日制本科生(含应用科学学院本科生、职教本科生)。
四、选拔生的申请条件
符合《江西理工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理工发〔2021〕56号)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选拔。
五、选拔生的管理与奖励
1.录取:对于符合推免条件的选拔生,优先按推免生录取;未取得推免资格者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当年该专业的复试资格分数要求后,则以选拔考核成绩作为复试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2.学制:选拔生报到入学后,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达到了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培养:选拔生在大学四年级期间,在不影响完成本科培养计划的前提下,可提前选择硕士导师,经师生双向选择后,进入导师实验室参与课题研究;可选修部分研究生课程,正式入学后计入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分;英语六级通过者可申请免修研究生英语课程(以75分为起点记课程成绩)。
4.研究生创新项目:选拔生均可申报立项资助经费为2000-4000元的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5.奖助及待遇:以推免方式录取的选拔生在确定推免名单的下月即可享受学校发放的600元/月研究生助学金(寒暑假除外),在正式取得研究生学籍后按月统一补发;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统考录取的选拔生在国家分数线公布的下个月起,即可享受学校发放的600元/月研究生助学金,在正式取得研究生学籍后按月统一补发。读研期间,享受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待遇,按相关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
六、工作进度
1.9月28日前,学院公布选拔生工作实施细则。
2.10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向理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
(1)《江西理工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成绩单 (前六学期);
(3)有学术成果(公开发表论文、申请或获批专利等)者,提供相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各类荣誉、表彰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或拟录取资格;对录取后发现作假者,取消研究生学籍,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10月15日前,学院对申请人的专业排名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组织选拔考核面试,面试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题从题库中现场随机抽取3题。
(2)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培养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相关证书及论文等支撑材料。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能否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能否听懂日常对话、演讲和讨论等内容。考生先进行150words左右的自我介绍后(3-4分钟),再回答2-3个问题。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察考生在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是否合格。
面试总分以150分计(详情见附件1),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10月15日-10月20日,学院将选拔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5.11月15日前,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并公布选拔生名单。
七、其他说明
1.已参加理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未能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填写选拔申请表再次申请选拔生。
2.选拔通过的应届本科生(含以推免方式录取到我校),第一志愿方式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入学诚信承诺书后方可享受相关待遇。正式录取后需按学校要求按时入学,未按要求入学或中途退学者,将其不诚信信息记录档案。
理学院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江西理工大学理学院
2023届选拔生面试评分表
考生姓名 |
|
复试专业 |
|
复试时间 |
|
复试地点 |
|
面试 项目 |
满分 |
评价标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80分 |
1.专业绩点排名和学科基础课程学习情况等学习能力。 2.熟练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对本专业知识结构的把握和理解程度。 |
80~72 |
71~60 |
59~48 |
47~26 |
25~0 |
|
综合能力 |
40分 |
1.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及获奖情况。 2.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论文、作品、专利,参加各类项目、专业性工作和实践项目经历及相关证明文件。 3.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个人荣誉情况。 4.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
40~36 |
35~30 |
29~24 |
23~13 |
12~0 |
|
外语听说能力 |
30分 |
1.能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2.能听懂日常对话、演讲和讨论等内容。 |
30~27 |
26~23 |
22~18 |
17~9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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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品德 |
合格 |
1.政治态度与政治素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方面。 2.考生的现实表现,如从事支教、志愿者及其他公益活动(提供证明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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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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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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