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院的推免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和拟录取名单。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等附加分进行审核鉴定或答辩工作。
1.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火根
副组长:鄢化彪 钟晓辉
成 员:周才英 魏望和 唐明田 王 逊 郭 晟
秘 书:朱 侠
2.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如下:
金数组:唐明田(组长) 王允艳 李师煜 胡 琳 钟 金
电科组:魏望和(组长) 刘维清 钟小勇 朱 云 叶坤涛
信息组:周才英(组长) 郭肇禄 岳雪芝 邹玮刚 赖嘉龙
社体组:王 逊(组长) 胡继光 白雪冰 汪现义 张 博
二、申请条件
申请推免资格学生须符合《管理办法》所列申请条件。
三、指标分配
2023届理学院推免名额共13人,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金融数学3人、信息与计算科学3人、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3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3人。剩余1个名额在四个专业推免总成绩排名第4的申请推免生中产生,产生办法按“推免总成绩[1-(专业排名/专业人数)]”排序择优推荐。
四、成绩评定
推免总成绩由课程平均绩点成绩和附加分组成。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
附加分按《管理办法》中的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执行,附加分业绩认定截止到2022年的8月31日。
五、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9月11日至9月14日 |
学院布置推免工作,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提交《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和《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审核表》,并附学生成绩单、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学院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14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
9月12日 |
学院制定推免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向学生公布(网站及公告栏)。 |
9月14日至9月18日 |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按总成绩排名,按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资格名单(含候补)。9月18日下午17:00前将拟推荐资格名单和拟推免学生个人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
9月16日至9月18日 |
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拟推荐资格名单(含候补),公示内容含申请推免考生成绩、在校期间业绩、附加分项目、分值)。受理拟推荐资格名单的业绩及附加分相关的申诉。 |
9月18日 |
研究生院审核拟推荐资格名单。 |
9月19日至9月23日 |
学校公示,9月23日12:00起不再受理申诉请求。 |
9月23日至9月24日 |
学校审定最终推荐名单。 |
9月25日前 |
推免生数据库上报推免服务系统。 |
9月28日至10月20日 |
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注册,接收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接受待录取通知。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实际以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为准)。 |
11月7日前 |
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库。 |
注:凡申请推免的学生,由本人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核表》(审核表中个人相关信息签字笔填写,其他信息用铅笔填写,思想品德考核栏暂时不填写),并附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学院。
六、监督电话
理 学 院:0797-8312531, E-mail:277590500@qq.com;
研究生院: 0797-8312730,E-mail:jxustyzb@163.com;
学校纪委: 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七、其他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2.学院推免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指导下进行,其他未详述细则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江西理工大学理学院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