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公示,学院认定工作组初审,确定以下同学为 理学院2021-2022 学年18、19、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公示如下(见《理学院2021-2022学年18、19、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公示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黄老师,联系电话 15779028858。
公示时间:2021 年10月 11日 —10 月 15 日
理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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